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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访谈】“最美法律服务人”系列访谈︱扩大法援覆盖面 增强群众获得感!

2018-01-25 辽宁普法

司法部办公厅(新闻办)与新华网共同举办“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系列访谈,本期邀请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之法律援助人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江苏省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龙江做客新华网,就法律援助工作与广大网友交流。

 精彩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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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萍:使越来越多困难群众享受法援服务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保障为着力点,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服务;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调整办案补贴标准,2017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总额达到23.5亿元,有效地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法律援助队伍不断壮大,我们有34万余名律师、7.3万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万余名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他们也都积极投身到法律援助事业当中,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到了630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超过3600万人次,为大量的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众提供了免费法律服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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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乐平:律师是法律援助事业的主体力量

应该说律师是法律援助事业的主体力量。律师通过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帮助困难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应该说司法部近年来高度重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而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给予政策扶持的措施,包括律师参与民事行政领域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等工作,从条件范围、职责定位、执业保障、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了很多具体的规定、切切实实的措施,应该说这些工作对于推进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律师,应该说这个规定是给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给整个律师行业提供了巨大的舞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完善的执业保障,我们律师要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机遇,为实现个人的职业价值和为法律援助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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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江:为更多困难群体伸张正义感到欣喜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大力支持,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司法部把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以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我所在的连云港市为例,连云港市政府把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并大力加强经费保障,要求各级财政全部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同时,还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明确向社会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种类和内容,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2006年投入经费仅有50万元,2017年投入经费达到290万元。在此基础上,法律援助案件量激增,从2006年的不足500件,增加到2017年的4800余件。这让我感到欣喜和欣慰,每每想到更多的困难群众依靠法律援助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每每想到通过我们的法律援助为更多的困难群体伸张了正义感到欣喜和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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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萍:提高法援质量 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

党的十九大对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依法治国等作出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法律援助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想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增强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界定了法律援助的受援面,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受援人群。我们考虑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援助服务供给机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推动将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婚姻家庭等普遍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普遍调整为低收入标准,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费用分担制度,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中低收入群体,帮助更多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同时我们也要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延伸法律援助触角,这个平台包括网上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及实体三大平台,延伸法律援助的触角,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同时适应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对法律援助需求,提供方便及时的服务,增强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

二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我们经常讲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着眼于为困难群众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我们将着力加强“三个体系”建设,就是健全完善服务标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完善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流程管理、质量评估、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应用;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回访受援人、质量评估、质量公布等方式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加强法律援助案例库建设,发挥典型案例在指导办案、提升质量中的作用,使免费的法律援助具有与收费法律服务同样的品质,满足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要。

三是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健全完善依申请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看守所、人民法院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都能获得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发挥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到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对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案件中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由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保障每一个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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